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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班、团干部产生管理办法
2015-03-19 16:37  

政法学院班、团干部产生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我学院学生干部选拔方法,指导各班选拔出优秀的学生干部,并对各班学生干部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各班要严格按照以下办法进行操作。

一、班、团干部设立的职位

(一)班委会包括:班长1名,副班长1名,学习委员1名,生活委员1名,文娱委员1名,体育委员2名,安全委员1名,心理委员1名,信息委员1名等,共10——11个职位。

(二)团支部包括:团支书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共3个职位。

以上13个职务可以互相兼任。

二、班、团干部产生办法

(一)组阁方式:选出班长、团支书,然后让班长、团支书自己组阁。

(二)职位竞选方式:每个职位都进行竞选,如果出现有的职位没有候选人的情况,由班主任或者当选的班长、团支书推荐候选人。

以上两种方式,各班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进行操作。但无论选择哪一种方式,都应该遵守以下原则:

原则一:班长、团支书候选人产生必须至少符合以下的一个条件:1、班主任推荐;2、上届班委推荐;3、全班三分之一以上同学的推荐;4、自荐。

原则二:班干部、团干部的选举过程要有班主任、学院指派的代表在场。各班必须在选举日前3天将本班班团干选举日期告知学院政治辅导员,有政治辅导员指派学生辅导员或分团委、学会分会的主要负责人到场旁听。

原则三:班委会、团支部干部产生后,由班主任在班上公布任命。

原则四:各班在班委会、团支部产生成立3天之内,将附有班主任签名的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室。

三、班、团干部的管理办法

(一)学院里每年评出50%的优秀班长,颁发证书,并在综合测评中另加7分。

优秀班长由全班同学评、班主任评、学院里评结合起来,总分100分,其中同学评占总分50%,班主任评、学院评各占总分25%。同学评具体是指全班同学就班长是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进行投票评定,优秀得50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20分。班主任评出优秀得25分,良好得15分,一般得5分。学院里评主要是根据班长每次参加会议、完成各项工作的情况、该班的学风班风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因团干每年学校团委都组织评优,所以学院里不进行评定。

(二)其他班干部、团干部由班长、团支书负责评定,但要征求班主任意见。对于评到不称职的班干或团干,在综合测评中该项目中减2分,则只能加4分。

(三)对于不称职的班团干部,各班可以撤消、更换其职务,学院里也有向各班提出撤消、更换不合格班团干部的权利。

 

 

                                                 政法学院

                                                     2013 年3 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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