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新生党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新生党员的管理,更好地发挥新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肇庆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细则》(肇学委【2006】13号,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订《政法学院新生党员管理办法》。
一、加强对新生党员的资格审查
1、新生党员提交入党申请书时是否已年满18岁。
2、新生党员从提交入党申请书到成为预备党员,是否足够一年时间。
3、新生党员入党的各项手续、材料是否完备。
二、积极发挥新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1、新生党员要认真学习,带头遵守校纪校规,做新生的表率。
2、新生党员要积极带头参加班级、学院、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3、新生党员要积极协助带班学生党员开展工作。
三、新生党员的转正问题
新生党员的转正,除了符合党章规定的有关要求之外,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新生党员在预备期内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必须在班中前50%。
2、新生党员在预备期内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或者在某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3、新生党员在预备期内没有出现违纪违规情况,没有受到过学院、学校的批评处分。
以上管理办法,从2014年9月开始执行。
政法学院党委
2014
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