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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介绍
2021-12-17 09:28  

政法学院专业介绍

二、行政管理专业

(一)专业定位

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是国家教育部学科目录中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学生毕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本专业以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办学方向。本专业根据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具备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备行政管理专业基本理论和扎实的专业技能,懂得运用现代化的行政管理技术和工具,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等多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熟悉我国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运行机制及其规律、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在基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文秘和人事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拓宽就业渠道,本专业增设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师教育课程。毕业时学生可选择到企业、事业单位就业,也可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证考试,申请教师资格,进而能够在中小学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教育行政管理等工作。

(三)培养规格

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的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最短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鼓励学生创新创业,允许学生根据创业需求调整学业进度。鼓励学生到海外交流学习。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本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要求包括:

1、专业素养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国、诚信、友善、守法;具有高度的法治意识、公共精神、社会责任感和积极的人生态 度;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能够掌握本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具备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

2、知识要求

本专业的知识要求包括三个方面:

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按国家规定执行)

通识类知识。包括人文学科知识、社会科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以及创业基础、就业指导等知识。

专业类知识。包括学科基础类知识、专业基础类知识和专业知识。

3、能力要求

除了掌握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基本能力,公共管理类各专业学生还应具备公共管理学科的思维理解能力(政策理解与分析能力、公共事务的认知与分析能力)、计划能力(制订工作计划能力、 分解公共任务能力)、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管理服务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调査研究能力、信息处理能力、表达能力(语言与文字)等专业能力。

(四)课程体系

行政管理专业总学为158学分,其中理论课程学分数约占总学分数的77% , 实践课程学分数占总学分数的23%

主要理论课程包括:1、专业核心课程: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政治学原理、社会学概论、行政法学、西方经济学、政府经济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行政组织学、地方政府学、公文写作、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心理学、公共政策学、信息管理概论。2、专业选修课程:基层政治与基层治理、社区管理、基层组织工作、农村社会学、农村发展理论与实践等;城市发展史、城市管理学、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建设与管理法规、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等;普通教育学、普通心理学等。

实践教学内容包括:

(1)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训练,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工作能力锻炼,内容包括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力训练、社会调研、实地调研、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

2)实验实训

3)专业实习

4)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

(五)师资队伍

行政管理专业师资队伍专业背景良好,学历、学缘、年龄、职称等结构合理,现有专业任课教师14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3人,讲师12人;拥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中6人,拥有硕士学位的8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为100%,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为42.86%,专业课程配备符合主讲教师岗位资格的教师比例达100%,另有校内外高水平兼职教师6人。超半数中青年教师获得985高校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高校进修经历。形成了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老中青结合、学缘结构优良的教师队伍。

(六)教学条件

本专业拥有支撑完成培养目标的多种现代信息技术和平台,配备大量的专业图书和中外专业期刊,并不断更新。可为学生提供丰富的网络教学资源,建立了资料全面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案例库。

根据学科和专业发展的需要,已建立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等专业实验室和相关实验教学平台,配备有关实验器材。设计宜于学生开展的社会调研项目,激发学生学习与科研热情,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与实践能力。

为强化实践教学环节,通过与政府行政部门及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大量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学以致用的场所。实习基地应当能够提供与专业有关的实习内容,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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