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代码: 030101K)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能够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需求,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和组织、管理工作的高水平应用型法律人才。
二、毕业要求
(一)素质要求
1.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掌握法律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3.具有健全的法律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二)知识要求
1.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法学基础知识;
2.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了解国外主要法律体系的概况;
3.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
(三)能力要求
1.具备自主的法律知识学习能力和更新能力;
2.具备较强的法学理论和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和法律技术的操作能力;
3.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
4.能够熟练进行中、英文文献检索,掌握文献检索等资料搜集的基本方法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三、主干学科
法学
四、主干课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证据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五、学制、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
1.学制:基本学制为四年。按照学分制管理机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为3-7年。
2.毕业条件:学生在学习期间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学生体育健康标准》要求。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各科成绩合格,修满160学分。
3.学位授予: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