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业代码:030102T )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与法学等学科理论和知识,熟悉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与相关法律、政策制度,适应创新型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需求,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毕业后可以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他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
二、毕业要求
(一)素质要求
1.具备较高的熟悉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备较强的法治精神,掌握正确、科学的法律职业思维方法;
3.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开拓创新精神与职业精神。
(二)知识要求
1.系统地掌握知识产权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熟悉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与相关法律制度,熟悉知识产权各项政策,熟悉主要国际条约和惯例,了解国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3.掌握法学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具有运用法学知识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4.了解法律、法制建设的趋势和知识产权的理论前沿。
(三)能力要求
1.掌握知识产权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具备比较扎实的外语、计算机知识,能够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分析的能力;
2.具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知识产权代理等技能,具备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的操作能力,具有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和辅助进行诉讼的能力等;
3.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分析能力、法律法规的适用能力和法律技术能力;
4.基本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
三、主干学科
法学、知识产权
四、主干课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总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竞争法、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文献检索与应用
五、学制、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
1.学制:基本学制为四年。按照学分制管理机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为3-7年。
2.毕业条件:学生在学习期间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学生体育健康标准》要求。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各科成绩合格,修满159学分。
3.学位授予: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