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强化教职工的责任意识,政法学院于3月19日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了《肇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学习会上,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首先对《肇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围绕教学事故的分类、认定标准、处理程序及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文件明确规定了教学事故的等级划分,包括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并对各类事故的处理措施进行了详细说明。
与会教职工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对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今后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教学职责,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同时,大家也表示将积极配合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撰稿:吴娅秦 编辑:王晋斌 初审:王晋斌 复审:汪聂才 终审:张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