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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学类本科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2021-05-07 16:03  

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法学类本科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一、专业分流原则

依据《肇庆学院学分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遵循“大类招生、二次选拔、分类培养”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学生个人意愿和专业发展为导向,参照学生的学分绩点进行法学类本科专业的分流。

二、组织领导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系主任组成,全面指导并实施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

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长:祁建平、侯玉基

副组长:佘发勤

 员:易明、林珣、高春海、周华、方拥香

 书:唐雪梅

(二)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起草本学院专业分流方案,并公示;

2、负责对新生进行以“专业分流”为主题的入学教育,使学生对学业、职业有合理的规划目标,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3、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充分了解专业分流前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意愿,及时化解学生因选专业而产生的不良情绪;

4、负责组织专业分流方案的具体实施,并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5、负责接收、处理学生申诉。

三、专业分流规模

(一)分流对象

按大类招生入学的一年级法学类本科生和2021年度转入法学类的本科生。

(二)专业规模

1、分流专业为法学、知识产权2个专业;

2、各专业按2个教学班规模接收学生,每个分流专业的招收学生数的不超过总人数的1/2。超过专业人数限制的申请学生须接受学院调配。

四、专业分流办法

1、根据专业选择量化的原则,每名学生限选一个专业志愿;

2、如果两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均小于该专业的最大容量时,按学生志愿进行分流;

3、如果某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超出该专业最大容量时,按照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选择,但违纪、违规者和第一学期有考试不及格者自动失去优先资格。

4、新疆籍学生,根据招生计划,在法学与知识产权专业进行1:1比例分流,具体办法根据“四、专业分流办法”中的“1、2、3”条进行。

五、工作流程

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在一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1、专业分流工作小组集体论证,确定该年级两个专业方向的学生人数规模;

2、学生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教学秘书和年级辅导员负责收、发学生志愿表;

3、学院确定学生专业预分方向名单并公布;

4、某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超出该专业最大容量时,年级辅导员根据确定学生第一学期绩点,以学号形式公布学生绩点排名,并根据成绩排名进行调整。少部分符合专业方向申请条件的同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员微调整;

5、学院最终确定并公示最终分流方向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学生确认签字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6、专业分流工作中的异议和疑问由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和解释。

、时间安排

根据肇庆学院文件精神和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法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分为两个环节,具体进度如下:

1、第一学期:各分流工作点(院部、系部、学生工作委员会)及时组织教师面向学生开展专业教育讲座等活动;

2、第二学期的第62021年4月3-2021年4月10日)公布专业分流方案并进行初次摸底;

2、第二学期的第7周2021年4月11日-2021年4月17日):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负责,向学生开展专业分流教育活动;

3、第二学期的第8周2021年4月18日-2021年4月24日):学生填报志愿,教学秘书确认各专业方向学生分流名单,年级公布。

4、第二学期的第9周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30日):某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超出该专业最大容量时,根据专业分流办法,对少部分符合专业方向调整申请条件的同学进行人员微调整;

5、第二学期的第10周2021年5月2日-2021年5月8日):专业预分方向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6、第二学期的第11周2021年5月9日-2021年5月15日):公示最终专业分流方向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


                                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1年4月14日


附件【政法学院法学类专业分流方案-2021.5.6.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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