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法学类本科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一、专业分流原则
依据《肇庆学院学分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遵循“大类招生、二次选拔、分类培养”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学生个人意愿和专业发展为导向,参照学生的学分绩点进行法学类本科专业的分流。
二、组织领导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系主任组成,全面指导并实施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
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祁建平、侯玉基
副组长:佘发勤
组 员:易明、林珣、高春海、周华、方拥香
秘 书:唐雪梅
(二)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起草本学院专业分流方案,并公示;
2、负责对新生进行以“专业分流”为主题的入学教育,使学生对学业、职业有合理的规划目标,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3、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充分了解专业分流前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意愿,及时化解学生因选专业而产生的不良情绪;
4、负责组织专业分流方案的具体实施,并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5、负责接收、处理学生申诉。
三、专业分流规模
(一)分流对象
按大类招生入学的一年级法学类本科生和2021年度转入法学类的本科生。
(二)专业规模
1、分流专业为法学、知识产权2个专业;
2、各专业按2个教学班规模接收学生,每个分流专业的招收学生数的不超过总人数的1/2。超过专业人数限制的申请学生须接受学院调配。
四、专业分流办法
1、根据专业选择量化的原则,每名学生限选一个专业志愿;
2、如果两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均小于该专业的最大容量时,按学生志愿进行分流;
3、如果某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超出该专业最大容量时,按照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选择,但违纪、违规者和第一学期有考试不及格者自动失去优先资格。
4、新疆籍学生,根据招生计划,在法学与知识产权专业进行1:1比例分流,具体办法根据“四、专业分流办法”中的“1、2、3”条进行。
五、工作流程
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在一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1、专业分流工作小组集体论证,确定该年级两个专业方向的学生人数规模;
2、学生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教学秘书和年级辅导员负责收、发学生志愿表;
3、学院确定学生专业预分方向名单并公布;
4、某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超出该专业最大容量时,年级辅导员根据确定学生第一学期绩点,以学号形式公布学生绩点排名,并根据成绩排名进行调整。少部分符合专业方向申请条件的同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员微调整;
5、学院最终确定并公示最终分流方向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学生确认签字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6、专业分流工作中的异议和疑问由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和解释。
六、时间安排
根据肇庆学院文件精神和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法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分为两个环节,具体进度如下:
1、第一学期:各分流工作点(院部、系部、学生工作委员会)及时组织教师面向学生开展专业教育讲座等活动;
2、第二学期的第6周(2021年4月3日-2021年4月10日):公布专业分流方案,并进行初次摸底;
2、第二学期的第7周(2021年4月11日-2021年4月17日):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负责,向学生开展专业分流教育活动;
3、第二学期的第8周(2021年4月18日-2021年4月24日):学生填报志愿,教学秘书确认各专业方向学生分流名单,年级公布。
4、第二学期的第9周(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30日):某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超出该专业最大容量时,根据专业分流办法,对少部分符合专业方向调整申请条件的同学进行人员微调整;
5、第二学期的第10周(2021年5月2日-2021年5月8日):专业预分方向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6、第二学期的第11周(2021年5月9日-2021年5月15日):公示最终专业分流方向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
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