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法学类本科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一、专业分流原则
依据《肇庆学院学分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遵循“大类招生、二次选拔、分类培养”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学生个人意愿和专业发展为导向,参照学生的学分绩点进行法学类本科专业的分流。
二、组织领导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系主任组成,全面指导并实施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
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祁建平、侯玉基
副组长:佘发勤
组 员:易明、林珣、高春海、周华、方拥香
秘 书:项永恺
(二)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起草本学院专业分流方案,并公示;
2、负责对新生进行以“专业分流”为主题的入学教育,使学生对学业、职业有合理的规划目标,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3、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充分了解专业分流前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意愿,及时化解学生因选专业而产生的不良情绪;
4、负责组织专业分流方案的具体实施,并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5、负责接收、处理学生申诉。
三、专业分流规模
(一)分流对象
按大类招生入学的一年级法学类本科生和2022年度转入法学类的本科生。
(二)专业规模
1、分流专业为法学、知识产权2个专业。
2、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人数按照2:1进行分流,2021级法学类本科生与转入法学类的转专业本科生各自独立分流。
四、专业分流办法
1、根据专业选择量化与自愿原则,每名学生依次选择2个专业。
2、如果某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超出该专业最大容量时,按照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选择,但违纪、违规者和第一学期有过考试或考核不及格者失去优先资格。违纪违规以学校或有关单位正式发文为准;考试或考核不及格以教务系统记载为准。
3、2021级法学类9个班以各行政班为单位,按照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学生人数2:1进行分流。
4、各行政班中的新疆籍、西藏籍学生,根据政策由学生自愿报名分流专业,但若一个行政班中的所有新疆籍、西藏籍学生第一志愿全部报一个专业的,则按照四(2)的规定,其中1名学生将根据第二志愿进行分流。但一个行政班组中的新疆籍、西藏籍学生总计只有1名的,则按照第一志愿进行分流。
五、工作流程
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在一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1、专业分流工作小组集体论证,确定该年级两个专业方向的学生人数规模;
2、学生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教学秘书和年级辅导员负责收、发学生志愿表;
3、学院确定学生专业预分方向名单并公布;
4、某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超出该专业最大容量时,年级辅导员根据确定学生第一学期绩点,以学号形式公布学生绩点排名,并根据成绩排名进行调整。少部分符合专业方向申请条件的同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员微调整;
5、学院最终确定并公示最终分流方向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学生确认签字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6、专业分流工作中的异议和疑问由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和解释。
六、时间安排
根据肇庆学院文件精神和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法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分为两个环节,具体进度如下:
1、第一学期:各分流工作点(院部、系部、学生工作委员会)及时组织教师面向学生开展专业教育讲座等活动;
2、(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0日):拟定专业分流方案,并进行初次摸底。
3、(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16日):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负责,向学生开展专业分流教育活动;4月16日将专业分流工作方案上报至教务处教研科。
4、(2022年4月17日-2022年4月20日):学生填报志愿,教学秘书确认各专业方向学生分流名单,年级公布。
5、(2022年4月21日-2022年4月30日):某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超出该专业最大容量时,根据专业分流办法,对少部分符合专业方向调整申请条件的同学进行人员微调整;
6、(2022年5月1日-2022年5月6日):专业预分方向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7、(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21日):公示最终专业分流方向学生名单,于5月21日前将经院内公示(不少于5天)后的分流结果上报教务处。
8、(2022年5月下旬):各学院分流结果经教务处审核后,通过教务处正式途径发布。
9、(2022年6月):结果发布后,正式办理学籍变更、排课、选课等后续工作。
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