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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2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2022-04-15 10:05  

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法学类本科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一、专业分流原则

依据《肇庆学院学分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遵循“大类招生、二次选拔、分类培养”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学生个人意愿和专业发展为导向,参照学生的学分绩点进行法学类本科专业的分流。

二、组织领导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系主任组成,全面指导并实施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

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长:祁建平、侯玉基

副组长:佘发勤

员:易明、林珣、高春海、周华、方拥香

书:项永恺

(二)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起草本学院专业分流方案,并公示;

2、负责对新生进行以“专业分流”为主题的入学教育,使学生对学业、职业有合理的规划目标,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3、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充分了解专业分流前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意愿,及时化解学生因选专业而产生的不良情绪;

4、负责组织专业分流方案的具体实施,并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5、负责接收、处理学生申诉。

三、专业分流规模

(一)分流对象

按大类招生入学的一年级法学类本科生和2022年度转入法学类的本科生。

(二)专业规模

1、分流专业为法学、知识产权2个专业。

2、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人数按照21进行分流,2021级法学类本科生与转入法学类的转专业本科生各自独立分流。

四、专业分流办法

1、根据专业选择量化与自愿原则,每名学生依次选择2个专业。

2、如果某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超出该专业最大容量时,按照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选择,但违纪、违规者和第一学期有过考试或考核不及格者失去优先资格。违纪违规以学校或有关单位正式发文为准;考试或考核不及格以教务系统记载为准。

32021级法学类9个班以各行政班为单位,按照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学生人数21进行分流。

4、各行政班中的新疆籍、西藏籍学生,根据政策由学生自愿报名分流专业,但若一个行政班中的所有新疆籍、西藏籍学生第一志愿全部报一个专业的,则按照四(2)的规定,其中1名学生将根据第二志愿进行分流。但一个行政班组中的新疆籍、西藏籍学生总计只有1名的,则按照第一志愿进行分流。

五、工作流程

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在一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1、专业分流工作小组集体论证,确定该年级两个专业方向的学生人数规模;

2、学生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教学秘书和年级辅导员负责收、发学生志愿表;

3、学院确定学生专业预分方向名单并公布;

4、某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超出该专业最大容量时,年级辅导员根据确定学生第一学期绩点,以学号形式公布学生绩点排名,并根据成绩排名进行调整。少部分符合专业方向申请条件的同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员微调整;

5、学院最终确定并公示最终分流方向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学生确认签字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6、专业分流工作中的异议和疑问由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和解释。

六、时间安排

根据肇庆学院文件精神和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法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分为两个环节,具体进度如下:

1、第一学期:各分流工作点(院部、系部、学生工作委员会)及时组织教师面向学生开展专业教育讲座等活动;

2202241-2022410日):拟定专业分流方案,并进行初次摸底。

32022411-2022416日):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负责,向学生开展专业分流教育活动;416日将专业分流工作方案上报至教务处教研科。

42022417-2022420日):学生填报志愿,教学秘书确认各专业方向学生分流名单,年级公布。

52022421-2022430日):某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超出该专业最大容量时,根据专业分流办法,对少部分符合专业方向调整申请条件的同学进行人员微调整;

6202251-202256日):专业预分方向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7202257-2022521日):公示最终专业分流方向学生名单,于521日前将经院内公示(不少于5天)后的分流结果上报教务处。

820225月下旬):各学院分流结果经教务处审核后,通过教务处正式途径发布。

920226月):结果发布后,正式办理学籍变更、排课、选课等后续工作。


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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